內地刑責司機不顧而逃可囚七年

內地刑責
司機不顧而逃可囚七年

中港司機涉嫌在內地遇交通事故不顧而逃,有中港運輸業界人士指,過去有肇事中港司機選擇逃離現場,主要是擔心在內地遇到不公平對待及人身安全。內地法律界人士則警告,在內地駕車傷人不顧而去,若傷者因而失救死亡,司機可被控以交通事故逃逸罪,最高可判囚七年以上。

憂交警不公平對待

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主席趙資強表示,很多中港司機在內地涉及交通事故後,主要擔心因港人身份而得不到交警公平對待,恐怕交警會偏幫內地人。其次是發生車禍後,經常發生內地人圍攏指摘肇事司機,甚至動手事件。此外,內地的撞車黨猖獗,加上曾有不法分子用死屍敲詐中港司機,亦令部份司機肇事後不敢停車報案。
內地法律界人士童建華警告,因車禍導致他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者,可判囚三年以下;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因逃逸導致他人死亡,則可判處七年以上刑期。他強調法律一視同仁,不論是內地居民還是港澳同胞,都會公平處理。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