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麻醉後注射山埃打毒針11分鐘奪命

先麻醉後注射山埃
打毒針11分鐘奪命

美國自1982年首次以注射毒針處決犯人後,打毒針如今已成為美國最常用的行刑方式,在2005年,全美所有死刑都是以打毒針執行。近年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開始引入這行刑方式,其中中國大陸和台灣,分別在1997年和2005年開始用打毒針處決犯人。
注射毒針會用到三種藥物,首先注射硫噴妥鈉,約30秒麻醉犯人;然後注射泮庫溴銨,約30至45秒令肌肉麻痹和呼吸停止;最後注射氰化鉀,約30秒令心臟停止跳動。由注射至犯人死亡,一般需時7至11分鐘。
接受打毒針的犯人,一般生理上沒痛苦反應,但也有犯人試過打毒針後死不掉,飽受折磨。2006年,邁阿密55歲謀殺案死囚迪亞斯注射毒藥後,不但沒失去知覺,還不斷眨眼和面容扭曲,最後要再補一針,前後煎熬了34分鐘才死去。
俄亥俄州姦殺案死囚布魯姆去年打毒針行刑,行刑手花了兩小時也找不到合適靜脈注射毒藥,結果他被針戳了至少18次仍未死,痛得死去活來。
《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