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高調拘捕陳志雲等無綫職員,令電視台貪污問題成為全城熱話。廉署近日再拘捕一名無綫收費電視前助理行政及採購部經理與其女友,涉嫌將派發電視台傳單等合約,外判給男方公司,從中獲利。二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三項欺詐罪,案件押後至6月21日預審。
否認外判合約獲利
首被告阮志偉(33歲)案發時是無綫收費電視助理行政及採購部經理,次被告李曉婷(27歲)報稱接待員,是首被告女友。控罪指二人於05年12月至08年11月,隱瞞阮在溢利工程及傳訊公司、利燊無線電行及和聯行有經濟利益,誘使無綫收費電視與上述三間公司簽訂合約,從而使二人獲利。
兩名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將傳召十名證人作供,又會將450頁文件呈堂,並製作1,000頁的被告供詞謄本。
惟裁判官得悉兩名被告曾遭問話逾14小時後,質疑謄本至少有3,000頁,故將案定於6月21日作審前覆核,以便估計聆訊所需時間。
案件編號:KTCC23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