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麗涉盜竊虛報遭非禮昨提堂 叫裁判官記得去投票

林依麗涉盜竊虛報遭非禮
昨提堂 叫裁判官記得去投票

【本報訊】曾任保良局及仁濟醫院總理的林依麗,涉嫌在所住大廈管理處偷去三張通告,又報假案指一名管理員非禮她。林依麗及她的競選經理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盜竊等四罪。由於林需參加5月16日的立法會補選,待補選過後才預審,林不忘提醒裁判官「去投票,記得」。
兩名被告是林依麗(51歲)及何家權(22歲),林報稱地產公司顧問,何任職地產經紀。控罪指林於今年1月24日、本月3日及10日在油麻地德成街富裕臺地下,偷去三張業主立案法團的通告,並於本月3日報假案,指一名保安員非禮她。何則涉其中一項偷竊罪。

待立會補選後才預審

控方將傳召18名證人,主任裁判官郭啟安決定安排預審,又要求兩被告不得接觸證人,即使林是大廈住客,裁判官直言「我建議你見到佢哋(指證人)兜路走。」
林依麗指證人誹謗她,管理處通告更稱呼她為畜牲,「可唔可以落命令唔畀佢哋講?日日啲嘢都唔同」。裁判官建議林找律師申請禁制令。林在庭外稱,她要求查核業主立案法團的賬目才被打壓。
林參加立法會九龍西區補選,其餘候選人有張錦雄、黃永志、白韻琴、郭兆明、佘繼泉、蔣世昌及黃毓民。
案件編號:KCCC17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