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已婚商人瞞着妻子到酒吧買醉,不想返家,竟發短訊令妻子以為他遭人禁錮勒索,在酒吧飲通宵,嚇得妻子報警尋夫。他不敢歸家,過了大海仍致電妻子,騙她說仍遭禁錮。直至得悉妻子報了警,他才稱已獲釋放。涉案商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浪費警力罪,被判罰款1千元,裁判官告誡他將來要對妻子坦白。
畏妻的被告姜宜壯(54歲),身形肥胖,樣子忠厚,昨獨自到庭應訊。他神色冷靜,離庭時掩面迴避記者鏡頭。控罪指被告於今年4月18日至19日,向妻子虛報遭禁錮,浪費警力80小時。
辯稱醉酒未顧後果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妻子經營健康食品生意,月入約兩萬元。被告因妻子不喜歡他飲酒才犯案,極之愚蠢。他預計不到妻子會報警,並非蓄意浪費警力。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指妻子接到丈夫被禁錮勒索的電話怎會不去報警;辯方解釋被告因醉酒,才未有顧及後果,做出如此蠢事。
案情指,被告於本月18日早上8時出門,下午4時致電回家,向兒子表示不回家吃晚飯。晚上11時13分,被告妻子陳筱茵接獲從被告手機發出的短訊,有人聲稱被告打傷了發短訊者的友人,要被告賠償一萬元,稍後會通知她如何付款。
曾有數小時在澳門
被告妻子嘗試聯絡被告不果,於是報警丈夫失蹤。被告徹夜不歸。至翌日早上11時46分,警方正向被告妻子進行調查時,她接到被告來電。被告自稱被禁錮在新界一間小屋,妻子告訴他已報警,被告即時掛線。
至下午2時半,被告再致電妻子,指賠償1千元後,已獲釋放,現身處旺角。警方在西洋菜南街與奶路臣街交界找到被告。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本月18日上午9時41分赴澳門,下午1時13分才回港。被告在警誡下稱,他當日晚上到了灣仔的酒吧飲酒,不想回家,遂發短訊予妻子。他在酒吧飲至清晨,飲了太多,又不敢返家,遂繼續作古仔掩飾。
案件編號:ESCC156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