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保園租戶營運困難

環保署
環保園租戶營運困難

【本報訊】位於屯門的環保園第一期06年啟用,但所有承租循環再造商尚未開始運作。審計署批評環保署根本沒有指示營運公司進行市場推廣,也沒有監察公司的表現。

三幅地重新招標

港府01年建議成立環保園,讓本地回收及廢物再造商以相宜價錢租用,本來預計06年底啟用。四個租戶因現金周轉、市場不穩定、不熟悉建築物及消防規例,接收用地後未能按規定在12個月內開始營運。環保園第一期的六幅用地中,三幅要重新招標承租,兩幅處理的循環再造物料類別需要更改配合市場需求。
報告又指,環保署06年起,把管理、保養及推廣服務合約批予一家營運公司,為期7年,涉及金額9,850萬元。目前環保園業務活動偏低,對營運公司的服務需求大減,但合約內卻沒有調整費用條款,首3年政府已支付了3,200萬元。審計署建議環保署協助租戶解決經營困難,並在日後的管理合約中確保公帑運用與服務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