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從「盲婚啞嫁」到明碼實價? - 盧峯

蘋論:從「盲婚啞嫁」到明碼實價? - 盧峯

跟中央政府相比,特區政府推出的穩定樓市措施招數更多更花多眼亂。從主動推出豪宅地拍賣到改善規管一手樓買賣程序到加強監管示範單位設計都有,一般市民要完全明白這九招十二式帶來了甚麼轉變並不容易。
簡單來說,特區政府推出的措施有兩大類。第一類主要是加強保障小業主及新樓買家,例如規定示範單位不能太失真,要跟樓宇實況相近;例如發展商要提供更多出售單位的交易資料,要更早提出價單;例如讓準買家可以實際檢測樓宇實況,包括度尺及了解隨樓附送設備的詳情等。
另一個大類是涉及土地、住宅單位供求的宏觀政策,包括主動推出豪宅地拍賣及研究措施搞活居屋二手市場等。
先說第一類措施。特區政府願意加強保障準業主及新樓買家,願意加強對發展商的規管當然是件好事,至少準買家在購買新樓時不會就任由發展商魚肉。事實上過去多年來特區政府實在太偏袒地產發展商了,甚至可以說任由發展商欺壓準買家及市民。明碼實價是任何買賣或交易最基本的條件,偏偏過去多年來購買新樓的市民,連量度示範單位的實際面積也不可能,只能一邊看拆走了牆和門的示範單位一邊估算究竟這是一個七百呎的單位還是五百呎的單位。更糟的是新樓的價單常常像機密一樣,準買家事前只知道大約的呎價,到看完示範單位被經紀帶進小房間游說的時候才看到部份單位的具體售價,並要在短時間內作決定。換言之,買新樓連明碼實價這個基本標準也做不到,有的時候買家甚至像「盲婚啞嫁」那樣,連樓宇的真面目也未看過就被迫匆匆購入單位。
今次特區政府出的招數不過稍稍減少「盲婚啞嫁」的意味,不過稍稍減少買家被發展商魚肉的機會。要是地產發展商不願遵守新規則或另出「茅招」,特區政府有必要把自願遵守的守則或規例變成法例,加強阻嚇力。
相對於規管新樓買賣的大量招數,特區政府在宏觀政策如土地供應、樓宇供應及需求上沒有甚麼大動作,可以說講的比做的多,不做的比做的多。以增加土地供應穩定樓市為例,政府做的只是主動推出兩幅面積不大的豪宅地皮拍賣,既沒有恢復定期賣地,也沒有推出可建大量中、小型住宅的大型地皮。打擊炒樓則是只說不做,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先生昨天說將會密切監察炒風,不排除重新引入多年前的限制炒樓措施。至於不少政黨、議員、壓力團體大力爭取的復建居屋,特區政府清楚明白的說不會考慮,只打算搞活居屋二手市場。我們對特區政府不願採取大動作干預樓市並不奇怪,因為誰也不願意成為推冧樓市的罪人,誰也不願負這樣的責任。
樓價太高令市民難以置業固然不是好事,但樓價大幅下跌,樓市低殘更是噩夢中的噩夢。回歸後前特首董建華及他的班子決定大幅增加土地、樓宇供應以穩定過熱的樓市,換來的是長達六、七年的經濟凋敝,百業不景,民怨沸騰。曾特首及曾司長對這段慘痛歷史記憶猶新,也不願重蹈董特首的覆轍。他們在處理土地、樓宇供應政策時自然以不變或少變為主,避免誤觸雷區。事實上政府即使有心增加土地、樓宇供應也是遠水難救近火,反而可能尾大不掉,建了大堆居屋再被迫空置,造成巨大浪費。既然無心無力戳破樓市泡沫,政府的土地、房屋政策只好講多過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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