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廚師於妻子與前夫所生的孖女抵港定居後,五度非禮一對現年13歲的孖女。大孖遭侵犯後曾想輕生解脫苦難,細孖則以刀發洩。暫委法官林嘉欣昨在區域法院痛斥被告身為繼父,多番以不同手段非禮她倆,歷時長達四年之久,如此惡行令人髮指和惡心,就五非禮罪重判他入獄五年。 記者:陳曉薇
現年44歲的被告在聽判期間不斷哭泣。其大律師指出,被告自兒子出世後,較少性生活,但在性方面無問題。心理專家則指被告不懂處理感情、壓力及婚姻問題。他雖然口吃,語言能力較遜,但非如其親友所講是「低能兒童」,被告智力正常。他自09年失業後肩負大部份照顧子女的責任,亦明白此案導致家庭破裂,不能復合。孖女及兒子現與外婆居住,正常上學,有語言障礙的兒子正在治療中。
法官昨引述報告指,孖女遭侵犯後自我形象低落,認為生命注定失敗,性格內斂的大孖受影響較大,她感到羞恥、失敗,認為男性不可靠,會在性方面佔她便宜,又曾萌輕生念頭,想藉此解脫苦難,情況令人關注;性格外向的細孖選擇以生氣、夜歸及手發洩。
被告聞判不停哭泣
案情指,前職廚師的被告97年與孖女的母親結婚,事前並不知她曾結婚及育有孖女。現年13歲的孖女於05年來港定居後,便遭被告非禮,最嚴重是逼大孖替他口交,及將細孖推地摸下體。孖女去年被迫簽「家15條」,承諾一旦違反家規,便要入房秘密受罰,觸發孖女向社工投訴。
被告聽判時不停哭泣,自辯稱聽從其他家長教導,在懲罰孖女時只打她倆肚皮,否認曾摸兩女其他部位,但遭法官指其辯解荒謬,判他五項非禮罪成。
案件編號:DCCC12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