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廟佳桑拿」老闆等九人涉嫌串謀管理淫窟被控,但案件主管被揭發在審訊期間私下與卧底警員談論案情,九名被告最終裁定毋須就控罪答辯,當庭釋放。律政司提出上訴,指警方當日在桑拿找到大量安全套和潤滑劑,及記錄了按摩女郎經期資料的「囍事簿」,足以證明桑拿經營賣淫活動,要求就其中三名被告的洗黑錢罪進行審訊。但上訴庭已駁回針對當中兩被告的上訴。
涉兩被告駁回一受審
律政司就油麻地廟佳桑拿老闆柳漢強及另兩被告吳立轅、謝金清的兩項洗黑錢罪提出上訴。控罪指三人於04年10月至05年6月間,清洗1,745萬元黑錢,即經營桑拿的非法收入。上訴庭已駁回針對吳及謝的上訴,對柳的上訴押後判決。
律政司指,撇除卧底警員證供,控方仍有足夠證據顯示桑拿經營賣淫活動。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於05年6月13日到廟佳桑拿採取行動,在18個按摩女郎身上及貯物箱內,搜到22支潤滑劑及大量未用過的安全套,並在接待處找到一本「囍事簿」,記錄了按摩女郎的經期資料。律政司指,有關證物可顯示桑拿經營賣淫活動,管理層亦知情。
柳等九名被告原被控串謀管理賣淫場所及洗黑錢罪。案件在07年底控方案情將結束時,辯方呈上其中一被告妻子偷錄的聲音紀錄,顯示O記案件女主管李淑儀與卧底警員私下談及案情。由於警員的行為嚴重打擊證供的可信性,故原審法官裁定九被告毋須答辯。
案件編號:CACV1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