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小百科:「網上巡查隊」打擊濫用公屋

公屋小百科:「網上巡查隊」打擊濫用公屋

問:偶爾在網上看見一些公屋放租及徵租的留言,請問房屋署會否跟進這些不當行為?

答:為確保公屋資源得以善用,房署於2009年2月成立「網上巡查隊」,負責網上巡查工作,打擊及遏止濫用公屋的不當行為。
「網上巡查隊」會瀏覽不同網站,搜尋有關徵租、放租公屋或其他懷疑濫用公屋的留言;若證實住戶有濫用公屋情況,房委會可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及收回單位。

要求網站刪除留言

自「網上巡查隊」成立以來,房署發現超過九成為徵租公屋的留言,其餘為放租公屋的留言。此外,房署已致函有關網站,對張貼徵租或放租公屋留言的情況表達關注,並要求網站刪除留言。
濫用公屋資源,例如丟空或轉租公屋單位,都是違反公屋租約條款。若調查屬實,房署會終止住戶的租約,收回單位,有關住戶會被禁止申請公屋兩年。此外,根據房屋條例第27A條,居屋或租者置其屋業主在未補地價前出租單位,即屬犯法,違者(包括業主或任何人士)可被判處最高罰款50萬元及監禁一年。
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