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藥廠嘉琳製藥生產的一種常用平價止痛藥,被澳門衞生局例行抽查時,發現分解時限不符合質量標準,下令回收有關批次止痛藥。本港衞生署昨晚只表示會與澳門了解情況。有藥劑師表示,該藥常用於治療婦女經痛,亦用於退燒及其他紓緩輕度至中度痛楚,本港私家醫生及醫療機構普遍使用。 記者:陳沛冰
澳門新聞局昨公佈,衞生局例行抽查市面的藥物,發現由香港嘉琳製藥廠有限公司(QualityPharmaceuticalLabs.Ltd)所生產、批號為80801的止痛藥MefenamicAcidTablets500mg,分解時限不符合質量標準。為保障公眾健康,衞生局要求藥房及藥物出入口商回收該批次藥物,並呼籲巿民停止服食該批藥物。
本港普遍使用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MefenamicAcid(甲芬那酸)這種成份用於紓緩輕度至中度痛楚,如婦女經痛及退燒。本港公立醫院沒有使用嘉琳的止痛藥,但相信該藥有供應私營市場。該種成份止痛藥屬非專利藥物,有不少藥廠生產,在本港很普遍使用。
他指,早前保濟丸問題由新加坡當局揭發,今次亦先由澳門當局發現問題,顯示本港衞生署抽查藥物問題上經常處於被動,應盡快加強抽查。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指出,嘉琳製藥是本地數家較多診所採用的藥廠之一,但規模不及歐化藥廠,出產的藥物售價較低。他批評今次事件由澳門衞生部門先行揭發,反映本港衞生署監管藥物不力,「舊年咁多本地廠啲藥有事,就應該全面咁去查埋其他藥廠,證明香港真係好懶同唔肯去做囉﹗」
私家醫生鄭志文表示,估計不少醫生有使用嘉琳的止痛藥。天一醫務所醫務總監鄒重?表示,該止痛藥可用於病人脫牙後消炎止痛,因有其他藥廠生產同類止痛藥,即使嘉琳的止痛藥要回收,影響不大。港九藥房商會理事長劉愛國表示,嘉琳的止痛藥在藥房出售不多,昨晚未接獲衞生署回收指令。
記者昨日到嘉琳設於葵涌的廠房採訪,但重門深鎖,未有人應門,廠房外貼出一張禁止傳媒拍照的通告。
嘉琳製藥廠的網頁顯示,該公司於1978年成立,是全港最大規模的家族藥廠之一;03年度取得衞生署GMP認證,並計劃兩、三年內達至其他先進國家GMP標準。
影響療效 藥物分解須符時限
澳門發現本港止痛藥的分解時限不符合質量標準,藥劑業解釋,藥物必須進行分解測試,確保藥物的主要成份能在指定時間內分解。若分解後成份不足、分解時間太快或太慢,都影響治療效果,不能通過檢測。業內估計今次涉及的藥物是無法分解足夠份量的藥物。
模擬人體環境測試
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指,藥廠須進行成份測試及分解測試,模擬人體溫度及胃部的酸性環境,測試藥物在此環境下分解情況,「會唔會溶得太快,或者太慢」。部份藥物如某類血壓藥必須慢慢釋放。若分解太慢,病人服藥後在指定時間內也無效。成份測試則把藥物溶於水,了解藥物分解後的份量是否足夠。
他估計涉事的止痛藥分解後成份不足,並與品質監控有關,「未必係呃秤,可能係製藥嘅時候監察得唔好」。衞生署也有抽查藥物作分解測試,或許「抽唔中呢間廠」。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