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競逐特首,為了改善自己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向來支持小圈子選舉及功能組別選舉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先生上星期六忽然發炮,批評一些功能組別議員只顧爭取業界利益,只顧博取界內選民的支持,忽略向市民問責;並指這些議員有需要檢討。
梁振英先生從《基本法》草擬年代已積極參與籌劃回歸後的政制方案,六四鎮壓後出現的「一會兩局」模式及立法會分組點票制度也跟梁先生及他的政治盟友有密切關係。今次忽然轉軚把槍頭指向功能組別議員大概只是政治上的權宜之計,未必是他真心誠意的想法。但從這位歷來「聽聽話話」的政客也要公開批評功能組別來看,這種維護少數人特權,妨礙政制向民主邁進的選舉方式顯然已成了大部份人厭棄的東西,顯然已成了該盡快淘汰的過時反動貨色,甚至建制派核心人物也想盡量跟它劃清界線。
功能組別在香港已存在了四分一世紀。只要翻看一下這二十五年來的歷史特別是立法局及立法會的歷史,就不難看到大部份功能組別議員表現不合格,不稱職。他們中不少人經常遲到早退,待在會議廳半小時或更少就離席而去,不知所終。有的即使坐在議事廳十年、二十年仍然面目模糊,誰也記不起他們做了些甚麼,提出了些甚麼問題,參與制訂了甚麼政策法案。有的則不過是政府的傳聲筒或應聲蟲,只懂支持政府的政策或法案,從沒有為市民發聲。還有不少常把本身行業、界別利益凌駕整體利益,只為了替本身行業、界別爭取好處,情願犧牲一般市民及整體社會的福祉。
當然,市民厭棄功能組別,希望把他們盡快取消不僅是因為議員表現欠佳,更因為這樣的選舉方式違反民主、公平原則,更因為這樣的選舉方式延續及鞏固政治特權。從選民基礎看,很多功能組別選民只有幾百甚至幾十,而且往往集中在行業的老闆或高層管理人員手上;其他市民即使在該行業、界別工作多久,關係多密切也沒資格投票,只能任由少數人挑選界別的代表。若果跟選民數以十萬計的普選相比,這些只有幾十、幾百選民的功能組別更明顯是個「自己友」俱樂部般的貨色,把絕大部份人排除在外。這跟普及而平等的民主原則是完全背道而馳的。
更可怕的是功能組別延續及強化了政治特權。當年設立功能組別是因為政府認為某些行業、某些人對社會有特別重要性或貢獻,需要讓他們在議會有一定的席位,保障他們的權益。可以說,功能組別肯定了社會上某些人特別是商人、大企業比其他人重要,比其他人高級,可以享有特殊的議席與權利。這種公然確認特權、確認某些人比其他人高級的做法不但荒謬,也不符合社會共融和諧的原則。而且,確立了類似的政治特權後,擁有特權的人固然死抱不放,其他人、行業也將會千方百計擠進去,希望成為特權分子,擁有高人一等的社會政治地位。久而久之,功能組別及它所代表的政治特權變得牢不可破,世代相傳;而社會則變得等級、階層壁壘分明,失去了自由流動的活力。
從一九八五年開始引入功能組別到現在已二十五個年頭。假若到二○二○年才全面取消,功能組別及由它衍生的政治特權已為禍香港三十五年,已污染、毒害香港的政治文化、體制達三十五年之久。還有理由讓這樣的怪物繼續存在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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