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600名懲教署人員集資控告政府敗訴,每人被追討訟費及律師費1.4萬元事件,當中60多名懲教署人員昨午召開會議後,懷疑當年有工會人士誤導他們,以及質疑集資打官司資金去向,逾10人到尖沙嘴警署報警求助。有人更私下揚言要到廉政公署舉報。警方調查後,暫列求警協助案處理,有待進一步調查。
記者:梁澤岡、鄧偉明
香港懲教署懲教助理總會昨午就會員被追討訴訟費召開會員大會,共有67名會員出席。主席文志強表示,至昨已有40多名會員收到追數的律師信,當年每人夾錢500元至1,000元打官司,而會方在徵詢過法律意見後,認為政府的訟費連利息9,610元一定要支付,但律師費4,400元堅持不支付。
堅拒付律師費
消息稱,因當年有工會發起訴訟時,曾有自稱懲教事務職員協會的人員,以「包底」夾錢打官司游說懲教署人員參與,故堅拒支付這筆律師費。
一名姓陳懲教員昨晚來電,堅稱當年有工會人員游說他們集資打官司時,堅稱500元「包底」,「贏梗」,但無講過後果。
有會員更在會上質疑當年夾錢打官司的賬目,以及聲稱要向廉署舉報。主席文志強提議,若會員在事件中有受騙感覺,覺得有人隱瞞或數目交代不清,可報警求助。各人商議決定報警,7男8女懲教員親往尖沙嘴警署報案。
警方發言人表示,尖沙嘴警署昨午接獲10多人報案,指疑被工會誤導,暫列求警協助案處理。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署方與懲教事務職員協會一直有協助懲教人員支付訟費。該協會現任初級組主席趙志強稱,會方有健全財務紀錄,由政府註冊會計師審議,紀錄有付款給薛海華律師行。
對於「包底」傳聞,趙說翻看紀錄並無「包底」字眼,協會人員只是收集名單及收錢,而各人夾錢金額不同與是否參與全部訴訟有關,而案件上訴至上訴庭及終審庭期間,一直有會員退出,故各人的金額不同,其中支付6,000元的有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