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消委會,知道有些私營骨灰龕場的特色單位已叫價到四十多萬一個,比從前將軍澳一個墳地永久價還要高上好幾倍,隨着人口老化,陰宅地產業果然大有可為。
花不起錢的孝子賢孫,要讓祖先早點上車,也許只有說服老人家百無禁忌,預早報名買這些不能中途更改戶主姓名的樓花了。若然真的無能為力,要等公營的,一般要等上三四年,那麼骨灰只能暫放家中,其實,這又有甚麼損失,有甚麼不妥當的?
是有骨灰放家中有礙風水的說法,可是不放不放都放三幾年了,風水給影響了都影響了,那些粉末,誓要在外面找個地方安放,說實在,是又敬又怕的心理吧。
如果是這樣,讓先人火葬後為甚麼不索性再來個海葬?既已從守孝三年及土葬為大的枷鎖解放出來了,把骨灰撒向大海,還是將之保存在一個不敢留在家中的盛器又有甚麼分別?又不見得花錢買了個位後會有機會有需要有膽量再次開啟瓶蓋,打攪那灰燼。目前火葬後的遺體只有一成不到選用廉宜得多的海葬服務,可見飯要一口一口吃,觀念也真的要一代一代的轉移,有鄧小平與周恩來兩位大人物做了表率還是不成。
賣身葬父這樣荒謬的故事,竟然也曾成為彰顯孝道的美談,中國很多傳統的禮儀,也真無奇不有。那為人父者若地下有知,女兒因一個儀式而終身為奴,安葬後真的能安然?今天很多人都為陽宅而賣身,已讓人受夠了,陰宅所費,若然也足以讓子孫到外國留學,疼愛後代的先人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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