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7歲男生涉嫌在去年的半年內與胞姊亂倫,事件由社工揭發報警。男生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兩項亂倫及一項企圖亂倫罪名,暫毋須答辯。控方指案件將轉區域法院審理,主任裁判官馬漢璋批准被告以500元保釋,4月30日再提訊。案件編號:STCC19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