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三名空姐向國泰追討假期薪金,要求將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計入薪金內,在勞資審裁處被裁定當中三項津貼須計入薪金中。雙方早前各自就敗訴項目向高等法院上訴,高院裁定空姐四項津貼均不算薪金一部份。全面敗訴的空姐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獲上訴庭接納,稍後排期聆訊。
索償額料四億元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指出,案件關乎按《僱傭條例》,四項津貼是否應計入薪金,涉及廣泛及重要利益,故批准受理。上訴人之一、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副主席關笑華庭外表示,案件涉及所有會員利益,保守估計向資方追討的索償額達四億元。
案件編號:HCMP23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