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置業租樓陷阱處處,除了發展商搵笨,連地產代理也不能不提防。地產代理監管局於過去3年收到近2,000宗投訴,不滿地產代理提供誤導資訊。有市民在租樓後,才發現租住單位竟然是停車場內的僭建屋,但介紹他租樓的地產代理,竟然毫不知情。
事主陳先生早前委託地產代理阿樂租住物業,對方介紹他一個位於大廈地庫的單位,陳認為合適,於是簽署正式合約,其後發現該單位原來屬停車場。阿樂事後向地監局承認,原來事前沒有查證單位的用途限制,結果被局方勒令再進修。
另一投訴事主洪先生打算跟家人由公屋搬往私樓,地產代理阿強帶他睇樓時,聲稱單位實用面積600平方呎。當洪先生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才發現實用面積只得400多平方呎,被迫撻定3萬元。地監局事後裁定阿強提供錯誤資訊,罰停牌一個月及再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