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在生的港人,要住得有尊嚴,是個首要難題,而為了買這個尊嚴,更可能須要犧牲更多尊嚴。想不到去世的人,讓後代懷念,也要講尊嚴,而這尊嚴費,將越來越貴,死後的人將為在生者自住以外帶來另一個難題。
如果不是那間販賣大量骨灰龕位的佛堂遭人淋漆,也不知道靈位也有高低之分,價錢由六萬起,最貴可達十幾萬。
不問可知,豪華位應該就是處於整幅靈牆的正中當眼位置,子孫來拜祭時比較方便,不像只負擔得起經濟位的後人,讓先人住在不顯眼處,不是從高處俯視祖先有不孝之嫌,就是昂起頭仰望高如泰山的牌位有弄歪脖子之虞。
土葬還是主流的時代,所謂風光大葬,棺木的價錢不可少,那時已覺得這個已經夠無謂的了,在葬禮中霎眼而過的棺木,誰分得清木材有多矜貴?過後長埋地下,也直如錦衣夜行,死後住得豪一點,也不知豪給誰看。
等到如今,現實環境讓火葬成風,不能讓先人土葬也不算不孝了,想不到,在不易居的城市,死後還是不易安。生前跟人競爭了一輩子,死後也要在眾目睽睽下比較到永遠。
打着佛堂的名號經營死人生意也無話可說,最不該的是要把靈位分價格,讓先人不得安寧,一眾後人也為一個虛位而出了貧富懸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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