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女下屬不遂鎚傷情敵 中菜主管囚兩年

追求女下屬不遂
鎚傷情敵 中菜主管囚兩年

【本報訊】美心集團大埔食物工廠的中菜部已婚主管,因追求女下屬不遂,竟佯裝顧客電召女下屬經營搬運公司的男友,假稱搬屋,待男友以貨車接送他到僻靜處時,突亮出牛肉刀架在對方頸上,復以鎚子狂擊其頭部,至兩人跌出車外被途人發現報警。前主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傷人罪,判監兩年,並要向情敵賠償四萬元。
記者:陳曉薇

案情指,51歲事主佘日共為搬運公司東主,他於去年8月2日收到被告曾藝聲(46歲)來電,自稱「張先生」想找人搬屋,兩人相約於同月7日見面。佘當天駕駛貨車到元朗錦上路西鐵站外接載戴住口罩的被告,然後按指示駛往上水長瀝村。
佘甫停車關掉引擎,被告便將長1呎半的牛肉刀架在他頸項,繼而拿鎚子狂擊其頭部。兩人糾纏間跌出車外,繼續打鬥,直至筋疲力盡。被告走到附近草叢蹲下,途人目擊兩人打鬥後報警,警方到場後將兩人拘捕。

扮客約對方 講數扭打

被告被捕後向警員承認:「佢(事主)搶咗我條女,今日我帶咗個鎚仔同刀同佢講數,講唔埋就打起上嚟囉。」佘送院後證實右眼角膜受傷、面腫脹,手腳擦傷,留院三天出院。警方調查得知,被告案發時為美心集團大埔食物工廠的中菜部主管,是42歲女下屬宋小紅的直屬上司。被告曾追求宋被拒,知道宋與佘交往後,才假裝約佘出來講數。他之前曾與佘見面,故案發時戴口罩掩飾。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與妻育有一子一女,為家中經濟支柱,在美心工作12年,與同事關係要好,工作認真,今次因為被情所困,才會愚昧犯案。
案件編號:DCCC1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