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推銷雷曼迷債中銀兩女經理提堂

涉欺詐推銷雷曼迷債
中銀兩女經理提堂

【本報訊】中銀香港兩名女經理,代表該行銷售雷曼相關結構性產品時,涉嫌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金錢,涉及8名苦主,總金額逾1,023萬元。兩人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保釋至下月12日再訊,案件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涉金額1023萬

兩名被告張瑰瑰(47歲)及戴晶(38歲),均為中銀香港經理。二人昨日離開法庭時戴上太陽帽及口罩,手拖手登上的士。
張面對10項控罪,指她於05年3月至08年2月間,與七名事主訂立購買迷你債券等產品的協議時,分別聲稱沒有任何經濟損失的風險、最多只會在相當不可能的情況下損失部份本金、以及發行商實為可口可樂、滙豐控股及麥當勞等跨國公司、甚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又曾向客戶訛稱其手持美國國債已到期,可以贖回。戴則只涉一項控罪。
案中8名事主分別為蕭素珍、李慧敏、林偉君、方國棟、劉家耀、馮少芳、吳賽月及黃秀貞,各人受騙金額由20萬至312萬元不等,總金額逾1,023萬元。
案件編號:ESCC1459,14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