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願意》 - 李碧華

《三不願意》 - 李碧華

有齣「新編」京劇《三不願意》,內容仍是舊的。
崔華之妹秀英,早與鄧文煥訂婚,但崔華嫌鄧貧窮,恐妹嫁受苦,強迫退婚。崔家長工八兒見狀不平,暗助文煥並教其上告到縣衙,縣官傳一眾到堂。但秀英已自投鄧家了,崔華無奈以二妹麗英代姐上堂,並囑其以「三不願意」為理由退婚。文煥正與秀英成親,亦以弟文耀代替上堂。公堂上,在八兒機智應付下,縣官判文煥與秀英、文耀與麗英結為夫婦。
什麼「新編」?誤導觀眾?找到真相,傳統的《絨花計》在1954年改編。已是五十多年前「新思想」。那麼「古時候」又如何?文煥不甘被out,手持絨花叫賣吸引注意,小姐贈銀,還私奔獻身。原劇有二妹沒文耀,最後縣官判姊妹同嫁文煥,崔華行賄銀両充作妝奩。
此乃極其荒謬之官司,縣官胡塗。一個中不上狀元的窮酸之士,人家瞧不起卻不發憤上進,只貪女人倒貼兼草草同居,既妨礙司法公正,還一矢雙鵰?一定是編劇綺夢。父母兄長何止千百個不願意?嫌貧愛富不一定反派,男子吊兒郎當花心孤寒胸無大志,家長不望她改攀高枝過舒適受寵生活嗎?何況「絨花」又非「愛情」,中計就是犯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