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 事 - 蔡瀾

趣 事 - 蔡瀾

如果你到了韓國,就會發現他們的餐廳,還有很多保留了脫鞋才走進去的習慣。日本也有,不過通常給你一塊牌子讓你認領,韓國的則任脫任擺,沒人管理。
看準了這個習慣,很多小偷穿了普通拖鞋走進食肆,打一個轉,走出來後看到名牌鞋子,穿了就走。
本來不會被發覺的,其中有一個太貪心,偷了兩對之後,放在附近的叢林中,又回來偷另外一雙,結果給人認出,逮捕了。警察搜查此人家居,竟然看到貯存了一千七百對的高級鞋子,而且查出他是一個積犯,從前也犯過同一罪行,在五年內被判過兩次刑,職業為賣舊鞋的小販。
他通常犯案的地點還有殯儀館,原來韓國的葬禮也是脫了鞋進行的,大廳中有上百個人來憑弔,一間殯儀館有數十個廳,鞋子擺滿地面,讓此君大偷特偷。這個人被抓住後承認盜竊了三對鞋子的罪,但說他家中的那一千七百對鞋是他從舊鞋店買來轉售的。
不務正業怎麼有能力買那麼多鞋子,警方當然知道他在撒謊,但也無可奈何。
他第一次犯罪,被判了一年半,結果是緩刑釋放。第二次被罰了四千三百美金,但他偷的鞋子不被沒收,而且讓他拿去賣,賺回來的錢比罰款多。
為什麼?告人罪要有證人呀!誰都不肯為了一雙皮鞋花時間作證,也就告不進去,但白白地放走這個可惡的人,也不是辦法。
最後警察想出了一個「灰姑娘方案」,那就是把那一千七百雙鞋擺在一個足球場,讓失主認領。為了防止混水摸魚,需要填一表格,說明自己鞋子的尺寸和牌子。
結果四百個人出現,但也只認出九十五雙,這些人都不肯作證,認領了算數。那個賊可以保留大多數的鞋,大笑四聲,揚長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