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賣菜呃秤要罰 賣樓誤導無罪 - 盧峯

蘋論:賣菜呃秤要罰 賣樓誤導無罪 - 盧峯

負責房屋政策及監察樓市的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近期高調參觀多個新樓盤示範單位後突然出招,提出三項規限樓花銷售的招數,包括要求發展商提供單位更真實的資訊,減少廣告失實情況及公佈發展商高層自購樓盤單位的交易資料。
鄭局長「突襲」財雄勢大的發展商,迫使他們改善售樓手法及提高交易透明度當然是件好事,但樓花銷售手法有問題不是最近才發生的事,不是近幾年才有的事,而是長期的問題。中招買入「縮水」豪宅或「化妝」豪宅的買家甚多,只是他們已付出沉重的代價或畢生積蓄,無法反抗,惟有啞子吃黃連,把苦水吞進肚子裏。鄭局長及特區政府現在才出手實在太後知後覺了。
事實上跟其他一般商品、貨品相比,管制發展商出售樓花的規限實在寬鬆的有點荒謬,有點不可思議。街市攤販出售的魚或菜心不足秤,少了三幾両的話,執法部門隨時大舉出動,到街市高調拉人;又或是暗中扮買家放蛇,把呃秤的攤販逮個正着。為了及早發現呃秤,執法部門又在街市設立公正磅,增加買賣的透明度,減少爭拗。發展商賣「縮水」豪宅,實用面積低於八成的比比皆是,有的甚至低至七成以下。買一千呎的樓,實際居住的面積只有七百呎,其餘三百呎七除八扣不知跑到甚麼地方去了。
這樣的「呃秤」做法不但沒有執法部門追究,政府官員多年來更視若無睹,看成常態。鮮魚每両五、六元,攤販呃秤三両不過涉及二十元的不當利益,執法部門打擊起來毫不手軟。樓花每呎動輒過萬元,實用面積比建築面積少三百呎等同令小業主平白損失三百萬元;偏偏政府卻無動於衷,從未追究,甚至沒有任何執法部門跟進。這樣的對比不是很荒謬嗎?
減肥藥物廣告經常標榜毋須節食毋須運動就可以速效消腩;政府當局除了對有關說法口誅筆伐,不斷澄清外,又有法例管制不良醫藥廣告,隨時罰款,以阻嚇藥商或其他公司誤導消費者。發展商銷售樓花的廣告促銷手段比減肥藥品生產商更厲害。明明是舊區舊樓旁的樓宇,卻被說成是顯貴豪宅;樓宇明明座落牛池灣,廣告卻不住的說是飛鵝山豪宅;明明位於堆填區旁常被臭味圍繞,卻被說成是綠油油、心曠神怡的健康生活新居所!再加上示範單位往往設在遠離樓盤所在地的商業中心,買家根本難以了解樓盤四周環境、景觀、氣味如何,惟有聽信廣告的訊息。
顯而易見,樓花廣告誤導的情況比減肥藥廣告有過之而無不及,受誤導的消費者受的損害、損失更大。偏偏特區政府對充滿誤導成份的樓盤廣告隻眼開隻眼閉,對發展商在示範單位所用的掩眼法及失實裝飾不置一詞,任由消費者及小業主被誤導,任由業主買入貨不對辦的樓宇。這種偏袒厚待地產發展商的做法實在荒謬之極。
今次鄭汝樺局長及特區政府終於願意拿出一點點勇氣,糾正一下地產發展商的不良歪風,批評一下各種誤導性的做法。問題是政府提出的三招只是守則之類的東西。沒有法律效力,也沒有罰則,阻嚇力有限。要有效打擊樓花「貨不對辦」、誤導的情況,政府應當積極考慮立法規管出售樓花的手法、程序,確保小業主得到充足的資訊才作人生最重要的投資!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