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屋宇署前署長蔡宇略位於太子道西的豪宅,過去七年不斷漏水困擾樓下鄰居,即使專責偵查單位漏水的屋宇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聯合辦事處(聯辦處)介入調查,並確定其工人房廁所地台是漏水源頭,蔡仍擺出官威死不認錯,「玩嘢」只肯維修廁所的洗手盆,地台「水照漏」。受漏水影響的業主批評當局官官相衞,「如果嗰個唔係蔡宇略,其他人一早俾人拉咗啦!」
記者:馮永堅 黃偉駿
聯辦處發言人表示,早前曾到蔡宇略位於太子道西加多利大廈的單位進行調查及測試,結果發現蔡的單位工人廁所地台防水設施有欠妥迹象,出現滲水情況,因此在上月4日,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向蔡宇略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規定他在21日內,完成所需的維修工程。
「如是其他人早拉咗」
限期屆滿前蔡宇略的確有進行維修,不過只是維修工人廁所的洗手盆,而非地台這漏水源頭。多年來不斷被漏水滋擾、不斷向政府部門投訴但不果的胡先生(化名)表示,數日前天氣非常潮濕,其單位廚房天花板又開始滲水,當晚曾苦苦哀求蔡宇略前來其廚房察看漏水情況,但蔡看過後只回應了一句,「唔關我事,我已經整咗」後便離去。胡先生指,多年來曾多次向政府部門投訴,結果都是水照漏,沒有半點改善,批評政府部門官官相衞,「如果嗰個唔係蔡宇略,其他人一早俾人拉咗啦!」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蔡宇略為官多年,應有一定的責任感及使命感,所以對其不維修單位行為表示難以理解。律師黃國桐指,聯辦處已證實蔡宇略的單位漏水,受漏水影響單位的業主屋內如有任何物品因漏水而損毀,可向蔡提出索償,「好似天花板、櫃因為漏水而爛咗,可以問漏水單位業主攞賠償。」此外,該業主亦可自行找裝修師傅進行維修,相關維修開支也可向蔡索償。本報曾致電聯辦處查詢,但至本報截稿前,都未回應會對蔡宇略有甚麼進一步行動。
樓下住戶受苦近七年
漏水事件在03年開始,胡發現廚房天花板不斷漏水,相信源頭是來自蔡的工人廁所,於是多次聯絡蔡要求維修,但一直被拒。至去年6月,蔡才准許聯辦處職員入屋測試。其實,當局早於07年已認為蔡宇略寓所是漏水源頭,後因負責調查的合約員工離職無法作供,所以要重新調查。
蔡宇略玩殘鄰居事件簿
事發日期:2003年年中
經過:胡氏夫婦發現家中的廚房天花漏水,多次要求樓上的蔡宇略維修被拒
事發日期:2006年10月
經過:胡先生致電1823投訴,被轉介到屋宇署與食環署聯合辦事處跟進
事發日期:2007年年初至7月
經過:屋宇署外判顧問公司到蔡家調查後,認為是蔡的工人廁所漏水,要求盡快維修
事發日期:2007年8月至年底
經過:蔡拒絕維修並向聯辦處辯稱是更高層單位漏水
事發日期:2008年6月
經過:食環署向蔡發《妨擾事故通知》要求立即維修
事發日期:2008年11月
經過:聯辦處徵詢律政司意見考慮向蔡提出檢控
事發日期:2008年12月
經過:律政司指顧問公司的調查員已離職無法作供,不能提出檢控
事發日期:2009年2月
經過:聯辦處決定重新進行漏水調查
事發日期:2009年6月
經過:胡多次致電食環署查詢調查進度,對方只稱「做緊」
事發日期:2010年3月初
經過:聯辦處證實蔡的單位工人廁所地台漏水,向其發《妨擾事故通知》,限21日內進行維修
事發日期:2010年3月中
經過:蔡只維修該廁所的洗手盆,沒有維修地台
資料來源:胡先生及《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