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跣腳通渠水照頭淋

青年跣腳通渠水照頭淋

【本報訊】住於土瓜灣駿發街的雙程證青年,因親友家居騎樓坑渠淤塞,他自告奮勇取出通渠水清理,豈料突然跣腳通渠水照頭淋,致頭部和身體兩成皮膚灼傷,送院治理。
傷者姓林(20歲),持雙程證,早前他與其他親友到港探親,在土瓜灣駿發街12號一單位暫住。

兩成皮膚灼傷

昨晚9時半,由於單位騎樓的坑渠淤塞,林自告奮勇取出通渠水,準備通渠工作,豈料他步行時跣腳,整樽通渠水濺出來,腐蝕性的通渠水照頭淋,濺及他面部和身體,他痛楚大叫,親友協助拿水替他冲洗。
報案後救護員到場,替傷者作初步敷治,據知他有兩成皮膚被灼傷,幸仍清醒,稍後已送院治理,警員在單位調查,證實是意外事件。
通渠水屬強酸或強鹼性的物質,接觸皮膚及身體組織會即時受損,應馬上用大量清水冲洗並送院。有清潔公司負責人指出,市民勿自行購買通渠水通渠,十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