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壽司連鎖店板前爆出股東糾紛。創辦人之一鄭威濤被拍檔指他利用板前商標,私下開設多間分店,卻沒有按協議將分店的收益分給拍檔。已接手鄭氏拍檔生意的扒王之王創辦人李德麟,昨在高等法院追討有關收益。
原告FineEliteGroupLtd.,被告鄭威濤。潘慰及潘嘉聞兩姊弟以原告公司名義與鄭及其他股東在尖沙嘴加連威老道開設首間板前。但原告指,鄭私下利用板前商標,在04年12月至06年8月,開設6間板前分店。
原告被指違反協議
鄭後來與原告簽訂協議,將分店股權撥入一間控股公司HeroElegant,原告佔31%股權,鄭佔69%。但原告指,鄭沒有履行協議。潘氏在07年3月將原告公司股份售予西餐廳扒王之王的創辦人李德麟。李昨稱,若將板前上市,估計板前市值50億元,故他約佔板前15億元利益。
但代表鄭的律師指,鄭負責餐廳的設計及裝修事宜,是板前商標的合法擁有人。他只是將商標借出予控股公司使用,但原告卻搶先在8月將板前登記為商標,違反協議在先,故協議在11月時已被終止。而板前的商標登記至今仍存在爭拗。原告昨申請簡易判決,法官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A12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