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爭拗
【本報訊】亞洲電視股權爭拗風波,台灣商人蔡衍明申請禁制令,阻止另一大股東查懋聲及查懋德兩兄弟出售亞視股份予內地商人王征,案件昨在高等法院聆訊。蔡衍明指查氏等人是有預謀地以低價發行可換股債券,藉以攤薄他所持股權,令王征可以「超抵價」8,300萬元,便取得亞視控股權,而查懋聲乘機從中賺取巨利。
記者:梁瑞珮
原告神旺媒體控股有限公司,由台灣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持有。其代表大律師CharlesManzoni庭上披露,08年尾,蔡有意投資亞視,為符合本港廣播條例,與查氏兄弟組成AntennaInvestmentLtd.,原告只佔該公司49%表決權,查氏透過PelakaInvestmentsLtd.持有該公司51%表決權。
亞視股權重組後,Antenna成為大股東持有47.58%,查氏兄弟另透過PanfairHoldingsLtd.持有10.75%,其餘股東為龍維有限公司及僑光集團有限公司。
原告耗資1.8億元購入亞視股權,去年4月至6月間又以每股1.37元認購總值1.5億元可換股債券。然而,按與查氏訂立的意向書,待蔡覓得人選另成立公司,查氏會將Panfair所持2.75%亞視股權轉到新公司,令蔡成為亞視大股東。
有預謀攤薄蔡衍明股權
不過,至去年10月,亞視仍陷財困,查氏不欲再注資,得悉內地商人王征欲投資亞視,於是介紹王征予蔡認識,商談出售股權套現,查氏可將亞視脫手,但蔡對亞視未來仍感興趣而拒絕,查氏遂直接與王商談。當時,王征亦正與龍維及僑光洽購亞視股權,需動用2億元,但只購得共36%股權。查氏便提出一個更快及更有效方案,就是通過以平價每股0.28元發行亞視可換股債券,藉以攤薄蔡的股權。然後,王征購入Panfair及Pelaka公司股份,變相可以「平價」8,300萬元取得亞視58%控股權,雙方於今年3月2日簽訂該售股協議。
原告認為,發行每股0.28元的亞視可換股債券,從商業上實不合理,遠低當年蔡氏以每股1.37元購入亞視可換股債券;同時亦違反股東協議,除非全體股東同意,亞視不得以低於2.47元發行新股。
另外,雖然王征最終以平均每股0.36元購入亞視股份,惟整個交易方案,查氏連同每股0.28元可換股債券,實質是以每股作價0.59元出售,從中賺取巨額利潤。
不過,代表查氏的資深大律師林雲浩反駁,有預謀地攤薄股份只是蔡個人幻想出來的說法。林重申,當時亞視急需資金支付開支,而蔡拒再注資,亞視有可能遭員工申請清盤,故董事局才決定發行可換股債券。
案件編號:HCA317/10
不頒禁制令 蔡衍明損失大
【本報訊】蔡衍明為阻止查氏將亞視股權售予內地商人王征,要求法庭先延續禁制令,強調禁制令對陷於財困的亞視沒有大影響,但倘若法庭拒頒禁制令,王征一旦取得亞視控制權,便會對原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一切難以還原。
亞視可用原告資金
原告一方大律師庭上揭露,查氏兄弟與內地商人王征達成的股權交易,定於今年6月2日完成,無疑禁制令或導致交易延誤,但實在看不到有甚麼原因不可將交易限期延長,為何王征不能稍等。
大律師指,若法庭不頒禁制令,王征將取得亞視控制權,一旦參與管理亞視,將難以還原。至於亞視本身,陷於財困,仍有原告提供的貸款可動用。大律師認為,法庭應判斷是次以低價發行可換股債券,究竟是為企圖拯救亞視,或是企圖攤薄原告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