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演藝竟遭票控警稱接投訴 阻塞行人專區

街頭演藝竟遭票控
警稱接投訴 阻塞行人專區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剛構思闢出公共空間讓藝術家進行街頭表演,言猶在耳,警方近日卻罕有地以傳票控告恒常到街上表演、藝名Funny的街頭表演藝人蘇春就,指他上周二晚上於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時,兩次造成嚴重阻塞。Mr.Funny昨午再戰怡和街,又被軍裝警員口頭警告。蘇春就慨嘆,若他被成功入罪,反映香港連街頭表演也容不下,將成為國際笑話。
記者:雷子樂 蔡建豪

票控事件在上周二(6日)晚上約9時發生。目擊者憶述,當時五名軍裝警員到場,有女觀眾在蘇春就的帽子放下鈔票,警員即上前查問她的資料。警方並即場驅散20多名觀眾。蘇春就繼續表演拋扯鈴,警方即場攝影,其後上前以《簡易治罪條例》向他提出票控。

觀眾:表演係咪犯法

當時有觀眾抱不平,質問警員「表演係咪犯法?」一名軍裝警員反唇相稽,對該觀眾說:「你唔使驚,你唔使震!讀多幾年書先返嚟啦!有理性冇分析!佢家冇掟到人唔代表將來冇機會嘛!你自己諗吓啱唔啱。」
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當晚6時40分接獲一名市民投訴,警員巡邏發現表演吸引大量途人圍觀,造成阻塞,遂發出口頭警告,途人散去,警員離開。但約8時40分再有人致電999,投訴表演構成阻塞,由於該表演者已被警告,所以決定以傳票控告他。警方在現場找到獨立證人證明表演引起阻塞,採取的行動「合情、合法、合理」。

昨日3時50分,蘇春就開始在銅鑼灣行人專用區表演,高峯期吸引約150人觀看,並無造成阻塞。

報警人:波仔擲童頭

不過,蘇春就昨接受訪問時表示,事發當晚並沒嚴重阻塞街道,認為被票控是警方及附近商場管理公司無理打壓。他指銅鑼灣怡和街行人專用區(即記利佐治街介乎怡和街及百德新街)是「三煞位」,對正銅鑼灣地帶,其管理公司「十次有九次都報警」,濫用警力,趕絕街頭藝人。他昨午3時45分再到怡和街表演,果然又被警員干預。
蘇春就表演拋波仔、吹氣球、拋扯鈴,高峯期吸引約150人圍觀,街道沒有阻塞,路人能如常通過。但到了4時30分,最少五名軍裝及交通警員到場了解,其中一人抄下他的身份證號碼,指他的行為違反《簡易治罪條例》。警察公共關係科昨表示,當時接到一名市民致電999報警,指一名街頭表演者將波仔擲向兒童的頭部,怕造成傷人。警員指他阻街及會對他人造成危險,作出口頭警告後離開。

演出者:頻無理打壓

記者現場所見,蘇春就只是將豆袋球拋在地上着小童「執波」搞氣氛,明顯有人誇大事件浪費警力。蘇春就表示,自05年恒常在街頭表演至今,頻頻收到無理報案打壓,這已是他第二次被控。06年他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時,曾被票控在公眾地方造成妨擾罪,最後他毋須答辯當庭釋放。
蘇春就說,警方今次做足工夫,找來獨立證人又即場拍攝,明顯有備而來。若他被入罪,反映香港號稱國際大都會,但連一個街頭藝人的表演都容不下,將成國際笑話。「呢頭話文化藝術係六大產業,嗰頭就走去打壓!」他並對有人多次濫用投訴感無奈,認為警察應多行一步,向投訴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