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黑幫和勝和綽號「崩嘴崩」前坐館潘偉業,繼上月涉嫌勒索新界南小巴保護費案,遭警方拘捕後,潘昨又因涉嫌串謀按月向一名駐守沙田警署警長,提供總額達19.2萬元賄款,據悉,買通警長作「養兵」,是待一旦黑社會發生事故時能得到協助化解難題。兩人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下星期四於荃灣裁判法院提堂,以待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記者:謝明明
潘偉業報稱商人(48歲),他與警長潘國球(49歲)同被控一項串謀提供利益給公職人員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潘國球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兩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下星期四出庭。警方發言人表示,涉案警長已遭停職。
調查發現未予實質協助
廉署是於去年接獲警方轉介貪污舉報,廉署執行處A組經調查後揭發案件,警方在廉署調查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控罪指,潘偉業涉嫌在04年中至08年3月期間,向潘國球按月提供約4,000元的款項,以作為潘國球憑其公職人員身份向潘偉業予以或持續予以優待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控罪指,潘國球涉嫌在無合理權限或辯解,在執行其公職或在其公職上,故意及蓄意作出可構成罪行的失當行為,即與三合會相關人物有聯繫,以及定期從潘偉業收受4,000元款項。
據了解,潘國球在案發時駐守沙田警署,隸屬軍裝部門。消息指,廉署調查發現,潘國球疑是潘偉業的「養兵」,即是一旦潘偉業的黑社會業務發生事故,潘國球會以警務人員身份提供協助解決事件。廉署發現潘偉業在案發期間,涉嫌定期每個月給予潘國球4,000元,估計涉及的賄款約19.2萬元。不過,據知廉署調查並無發現潘國球有向潘偉業提供實質協助。
崩嘴崩涉小巴線費被捕
綽號「崩嘴崩」的潘偉業剛於今年1月底卸任和勝和坐館,上月被警方新界南總區反黑組拘捕,指他涉嫌過去數年操控多條新界南小巴線運作,強收俗稱「入線費」的保護費,收入逾400萬元,並透過前妻等人清洗黑錢。警方又懷疑因為利益問題,崩嘴崩與其他黑幫發生過節,導致近年連串小巴刑毀及司機遇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