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曾蔭權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現年54歲的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9月1日起接替李國能,成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政府將根據《基本法》規定,徵求立法會同意任命。法律界普遍認為馬道立在人權問題立場較保守,希望他以不偏不倚的精神,捍衞香港法治制度。
記者:謝明明、雷子樂
以大熱姿態掌管司法機構的馬道立昨表示,對任命深感榮幸,他充份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期望,將會竭盡所能,維持法治及司法獨立,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
法律界指立場較保守
將於8月底提早退休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歡迎馬道立接替其職位,深信馬將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保障市民權利及自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亦表示完全同意馬的委任。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支持任命,指馬道立深受業界敬重。律師會會長王桂壎及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表示,馬獲委任為終院首席法官是眾望所歸。
在法律界口碑不俗的馬道立,卻被指立場較為保守,從部份案件的裁決中看出較傾向建制和政府。例如在民間電台案判政府勝訴,推翻民間電台指《電訊條例》違憲的判決;一名車主拒絕向警方披露駕駛其座駕衝紅燈的司機資料,但馬道立認為《人權法》中疑犯保持緘默權並非絕對,裁定警方相關要求沒有違反《人權法》。
不過,多宗案件的判決反映了馬道立致力捍衞司法公義。律師林炳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一案中,馬道立嚴詞稱,林炳昌身為律師,有責任執行司法公義,卻妨礙司法公正,利用法律機制,為客戶達致無法無天及邪惡的目的,打擊司法公義核心,嚴重損害公眾及法庭對法律專業人士的信任;不但駁回林上訴減刑的申請,並將刑期由四年加至六年。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馬道立是否親建制和偏幫政府,不可一概而論。但湯認為,馬道立在人權法的判案較保守。他以去年馬審理法輪功學員被拒入境的上訴案為例,馬的判詞花了很大篇幅批評政府交代案件時忸怩,自相矛盾,但最終判政府勝訴,令人感到失望。
另一資深大律師余若薇說,司法獨立向來是特區一國兩制下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是特區賴以成功的基石,寄語馬道立:「唔係話要抗命,唔係話你要唔愛國,亦唔係要你挑戰《基本法》,但你一定要捍衞司法獨立,要解釋畀市民聽呢樣嘢嘅重要性。」她不希望再有釋法行動,期望馬不偏不倚,不會因政治因素妥協。
上場即面對中央壓力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早前提出「三權合作」論,認為司法、立法機關要和行政機關合作,引來社會及法律界譁然。馬道立上場後,最重要工作就是保住司法機構獨立性,捍衞香港法治制度。法律界普遍認為,馬對法治、法院獨立於行政機關的態度十分堅定。不過,他能否「頂得住」中央的政治壓力,會否有所妥協,就要看他日後如何處理一些敏感政治案件。
馬道立簡歷
年齡:54歲
婚姻狀況:妻子為現任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袁家寧,育有一女
學歷:
1977年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
1978年英國格雷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
1980年在本港取得大律師資格
法律專業經驗:
1978年起私人執業,主要涉及民事法律領域包括仲裁、商業、公司法、建築、行政法及憲法等範疇
司法經驗:
2000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庭特委法官
2001年獲委任為原訟法庭法官
200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2003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其他服務及工作(部份):
1994年至2001年上訴審裁處(建築物)主席
1997年至2000年稅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1999年至2001年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委員會副主席
2004年至200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主席
資料來源:特區政府
終審法院架構
-首席法官-
馬道立(2010年9月1日起)*
-常任法官-
包致金
陳兆愷
李義
-非常任法官-
黎守律
馬天敏
烈顯倫
馬曉義
紀立信
華學佳勳爵
賀輔明勳爵
廖柏嘉勳爵
苗禮治勳爵
伍爾夫勳爵
施廣智勳爵
高禮哲爵士
梅師賢爵士
布仁立爵士
鄧楨*
夏正民*
司徒敬*
*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現正等候立法會通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