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有野豬出沒的新聞,以新界為多。電視新聞中看到野豬被卡在鐵欄柵中,掙扎嗷叫的蠢相,十分有趣。然而更關注的是,這些野豬被有關方面抓走之後,不知如何處理?曾問過許多人,都不得要領,有說被「人道」了,但之後呢?之所以如此關心野豬被抓後的去處,很不懷好意,是由於知道這樣大小的野豬,極之好吃,可列入世上十大美味之一。若是殺了之後拿出來拍賣,極願意花生果金買來燒之烤之,大嚼一餐。近日又聞野豬在北角山邊出現,看來有必要改變生活習慣,多多行山,說不定哪天福星高照,遇上撞山昏厥的野豬一頭,那就不虛此生了。
野豬肉不但香,而且極好咬口,牠肉質幾乎「全夾筋」,類似驢肉。蘇北有俚語,云:吃肉要吃全夾筋……,下一句粗鄙之極,恕不道出了。夾筋肉好吃,上品中國黃牛的腿腱,有「梅花腱」之稱的,就類同,然總不如野豬有食後在口中縈繞不去的香味,一見野豬就流口水,良有以也。
很多年前在東北林區,曾和林中伐木工人和當地駐軍合作打獵野豬,他們貪大,當地野豬有大至兩百公斤者,兇猛無匹,牠喜歡在松樹幹上用力摩擦身子,積年累月,將松脂化為皮膚的外層,等閒鎗子根本射不透,所以要借重駐軍的好鎗。也是首次知道部隊中有慣例,殺豬,整副下水(內臟)要獻給首長。當年以為不公,曾力辯「野豬非豬」,想留下熬湯,不果。
大野豬肉較老,年輕夠牙力,嚼之反覺更美,像現在牙力只好吃吃豆腐,嘆口氣,向它看看算了。
獵了大野豬,找到野豬窩,可獲小野豬,那才是極品美味。唉,愛護動物人士原諒原諒,人,本是食物鏈中的一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