誕男嬰棄電梯 菲婦認罪

誕男嬰棄電梯 菲婦認罪

【本報訊】逾期居港的菲律賓女子,在寓所內產子後,將初生骨肉遺棄於大廈電梯內。昨日她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虐兒及逾期居留罪,求情稱已是四子之母,恐無能力供養案中男嬰,只望有心人收養。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本月22日,等候背景、精神科及心理專家報告始判。
現年33歲的菲籍女被告,繼續還柙。案情指,被告於去年8月以旅客身份來港,獲准逗留兩星期,惟她未有依時離港,一直居於葵涌大白田街豪華閣單位。今年2月22日凌晨1時30分,被告在寓所內誕下男嬰。她於生產後20分鐘,用兩張毛氈包裹男嬰,棄置大廈電梯內。

聲稱已有四孩難供養

不久,大廈保安員透過閉路電視,看見電梯內有異樣,遂前往察看。他赫然發現男嬰,身上血迹仍未抹乾,於是報警求助。
警方到場,挨家挨戶調查,終於找到被告,並揭發她逾期居留。被告承認棄嬰,解釋因自覺無力供養,故此把男嬰放在電梯內,希望有人能看見他。案中男嬰送院檢查,證實並無大礙。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四名孩子。她現時仍未決定會否領回男嬰,但鑑於能力有限,希望有人可領養他。辯方又指,事件未有影響男嬰健康情況,希望輕判。
案件編號:TWCC5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