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內地來港定居的中年漢,遭內地出入境管理局指他以非法手段獲發單程證,結果被本港入境處發出遣送令,連累女兒亦遭入境處拒核實永久居民身份。父女認為兩地藉入境條例引渡他們返內地,就遠華走私案進行調查,遂向人事登記審裁處上訴,但審裁處拒公開聆訊及披露被刪除的文件證物。父女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審裁處決定。
申請人吳文演及吳純純,現年48歲及25歲。吳父97年持單程證來港,兩年後,內地公安通知本港入境處,指他以非法手段取得單程證。而吳女是以團聚理由獲發單程證來港,入境處亦指其單程證同樣是非法獲得。
案件編號:HCAL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