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最快在明年初推行救護車調派分級制,到時市民遇緊急事故「叫白車」,可能先要隔着電話接受急救指引,至2013年更要回答連串問題才獲安排服務,到2014年若被分級為較次要傷病,可能需等待20分鐘,救護車才到場。有立法會議員不支持分級制,質疑當中辨識傷病者緊急救護的可靠性。 記者:謝明明
保安局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當局早前就引入救護車調派分級制諮詢公眾,接獲的560份意見書中,七成意見大致贊成分級制。但部份意見書認為,當局須審慎制訂詳細的分級制運作指引,並須加強人員訓練和公眾教育。
當局考慮公眾意見後,決定成立高層次的跨部門督導委員會,籌備推行分級制,而為讓市民有充份時間熟習運作,保安局建議分級制透過三個階段實施。首階段會為召喚者提供簡單急救指引,例如用水冷卻灼傷處或用力按壓傷口止血等,又會提醒召喚者帶同病人藥物及病歷紀錄,供救護人員參考。預計首階段措施最快明年初實施。
至2014年或要等20分鐘
至於第二階段,消防處操作員接到市民求助時,會依照《分級制標準發問指引》向召喚者提出連串預設問題,了解傷病者情況,以便向召喚者提供精密和詳盡的急救指引,預計最快於2013年實施。該局指出,首兩個階段仍會維持現行92.5%召喚,救護車可於12分鐘內抵達的服務承諾。
當局會於2014年檢討第二階段成效,才考慮在第三階段全面實施分級制,即按召喚緊急程度訂定救護車調派次序,召達時間會定為9至20分鐘不等。
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不支持分級制,「唔能夠假設市民喺惶恐情況下識得點表達傷勢。」他認為現行召喚制度行之有效,「只需增撥資源配合就得。」消防處救護員會副主席屈奇安亦對分級制有保留,指港人急救知識不足,未必懂分辨傷病情況及適當表達。
救護召喚分級制實施建議
實施階段:第一階段
實施時間:2011年初
內容:向召喚者提供簡單急救指引,但維持救護車於12分鐘抵達的服務承諾
實施階段:第二階段
實施時間:2013年
內容:依照分級制標準發問指引,為召喚者提供複雜及危急的急救指引,但仍維持12分鐘抵達服務承諾
實施階段:第三階段
實施時間:2014年檢討第二階段成效後才決定實施時間
內容:全面落實救護召喚分級制,救護車抵達時間由9至20分鐘不等
資料來源:保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