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員去年帶走私煙過關時被海關人員截獲,他不忿被捕,在個多月後向廉政公署作出舉報,指四名關員收受不知名走私客的支票,對走私勾當不聞不問。保安員最後承認對關員的貪污指控純屬子虛烏有,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須還柙候判。
任職保安員的被告葉銘耀(54歲),承認一項明知而向廉政公署人員作出虛假報告罪名。署任主任裁判官錢禮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1日,待索閱被告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8月五度經落馬洲邊境管制站回內地,他同月19日走私香煙回港時,被四名海關人員截停及拘捕。被告其後在10月9日至11月23日間,兩度向廉署舉報,指四名關員收受不知名走私客利益,對走私客的不法行為沒有採取行動。
被告指走私客在懷疑收賄的關員通道過關,過關時他們向關員打眼色,又指走私客在入境大堂外,將數張銀碼不詳的支票交給關員。他最終承認作假口供。
案件編號:ESCC13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