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鬧市昨午發生企圖搶警槍案。一名滿身酒氣的尼泊爾男子,在街頭遇上兩名巡警,竟然衝前搶奪一名警員佩槍,幸好警員及時按住腰間槍袋保住佩槍;雙方隨即發生扭打,尼漢死命反抗,最後兩警合力將尼漢制服。尼漢被捕後向警方透露,企圖搶警槍是想自轟輕生。警方調查後發現尼漢患有精神病,疑有人病發在酒精的驅使下,做出搶警槍不法行為。
記者:冼偉倫、溫文學
消息稱,企圖搶警槍被捕尼泊爾男子Gurung(24歲),有偷竊案底及精神病紀錄,需要服藥看醫生。他較早前才進入南葵涌精神病院診治,前日才獲准出院。昨日犯案後,疑人被警方以涉嫌企圖盜竊罪名拘捕,由於他情緒不穩,由警員押往醫院檢驗後,晚上轉送南葵涌醫院留醫。
現場為旺角基隆街37-47號嘉利大廈對開行人路。昨日下午4時許,兩名軍裝警員巡經上址時,一名迎面而來、滿臉通紅懷疑醉酒的尼泊爾男子,突然衝前撲向其中一名警員,並企圖搶奪該名警員的佩槍。當時幸好警員機警,當尼漢的手觸及槍袋時,警員已迅速按住槍袋阻止尼漢將佩槍拔出。之後兩人發生糾纏,在旁的警員見狀立即上前協助同袍制止尼漢,並拉動緊急掣通知上級。
街坊拍攝被警員喝止
兩名警員與尼漢在街頭扭作一團,最後疑人被兩警合力按在地上制服,警員佩槍完好,連槍袋的啪鈕也沒有被拉開。事發時,一名男街坊路經發現,立即用手機拍攝警員拘捕搶槍疑犯,但被警員高聲喝止:「o靚仔,影咩呀。」大批警員趕至增援,將尼漢拘捕押返警署調查,遇事兩名警員並無受傷,案件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消息稱,警員在警署向尼漢查問搶警槍目的,有人透露曾經飲過酒,搶槍只是想用來自轟輕生;由於尼漢有精神病,警方初步相信他酒後病發生事,但實情有待進一步調查。
據現場一名男街坊稱,疑犯似是居於附近,常見對方行過,也有打招呼,不覺得他患有精神病。他又說,當警員制服該名疑犯時,疑犯不停反抗並大叫大嚷,且一度被警員拉入大廈內。
本港軍裝警員佩槍為史密夫型點三八長桿左輪手槍,使用的是直拔式槍袋,警員在拔槍時先要打開啪鈕。
搶警槍示意圖
1)醉酒尼泊爾男子與警員在街頭相遇,突然衝前企圖強搶警員佩槍,警員及時按住槍袋
2)被搶槍的警員在同袍協助下,合力將尼漢制服
3)尼漢被押返警署後向警方透露,想搶警槍自轟尋死
話你知
搶槍等同搶劫 最高刑罰囚終身
對於有警員被企圖搶槍,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指出,搶警槍屬於盜竊罪條例中的搶劫罪,即任何人為達到偷竊目的而向他人使用武力,或企圖使用武力對付他人。如使用武力企圖搶警槍,並與警員發生拉扯或角力等,即觸犯搶劫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至於盜竊罪則指是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或意圖永久地剝奪另一人的財產,即觸犯盜竊罪。例如有人企圖偷警槍時被警員發現,該人即觸犯盜竊罪,最高可判10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