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嬰女生:BB夭折才放手提袋

涉殺嬰女生:BB夭折才放手提袋

【本報訊】中五女生涉嫌殺嬰案,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女生已能出院應訊。控方指女生曾向警方供稱,男嬰出生數分鐘後已經「唔郁唔喊」,覺得他已死去,遂將男嬰放在手提袋內,外出約見經手男友,惟男嬰最終證實死亡。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等候精神科專家報告。
報稱於元朗某書院就讀中五的被告賴彩螢(17歲),被控於今年3月31日,在屯門山景邨寓所內沒有即時照顧其嬰兒,導致他死亡。身材瘦小的被告,昨於庭上表現呆滯、神色虛弱。辯方指她事後曾於青山醫院,接受精神科治療,現時仍然情緒低落。

曾因另案接受警司警誡

控方透露,被告曾因涉及不誠實的案件,接受警司警誡;此外,仍有四張港鐵違例罰款傳票,仍未繳付。案件將於本月19日轉往屯門裁判法院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指示,並按辯方要求,提取兩份精神科專家報告。其間被告繼續還柙。
根據案情,被告因腹痛向男友訴苦未獲理會,最終在屯門家中誕下男嬰。被告自行用剪刀剪斷臍帶接生,並將男嬰放入手提袋,趕赴元朗找經手男友。最終被告及男嬰雙雙遭送往醫院,惟男嬰證實死亡。
被告事後向警方供稱,男嬰出生時仍有生命迹象,懂呼吸,但男嬰數分鐘後已「唔郁唔喊」,覺得男嬰已死,才將他放入手提袋。
案件編號:KCCC14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