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論中國:從要做貪官到要殺貪官 - 李平

盡論中國:從要做貪官到要殺貪官 - 李平

昨日是兒童節,香港小朋友應邀寫信給中國領導人時,有人希望內地網絡更開放,有人希望為西南乾旱地區災民提供更多食水。相比這些純真的願望,內地小朋友針對貪官所發的心聲則顯得太沉重:有人立志做貪官,有人呼籲「要殺就去殺貪官」。
上月23日,福建南平實驗小學發生八死五傷血案後,有學校老師在作文課讓學生寫信給兇手或受難者家長。結果,有小學生在文章中質問兇手鄭民生是否後悔,並且寫下震撼內地網絡、報章的呼籲:「你要真忍不住仇恨,你就去殺那些貪官,你怎能殺掉這麼多可愛的孩子……」
同樣令人深思的是,去年9月,廣州一名小一女學生被問及理想時說:「我長大要做官。」記者追問她要做甚麼樣的官時,她說:「做貪官,因為貪官有很多東西。」這段視頻轟動一時,成為輿論聲討貪官、檢討教育制度的佐證。

民間存在以暴制貪心態

同是童言無忌,殺貪官論引起的爭議更大:是應該引導孩子們消弭仇恨?還是應該讓孩子們的仇恨震懾貪官?多數評論都強調不應讓孩子在仇恨的環境中長大。這是基於人性、博愛的常理。但是,相比於貪腐無處不在、官官相護的政治現實,相比於民間普遍存在的以暴制暴、以暴制貪的心態,這種論調顯得過於紙上談兵,甚至是自欺欺人。
如果連「貪官」兩字都極可能寫錯的小一學生,都立志做貪官,可見貪腐在這個國度已是如何「深入民心」、如何根深柢固。如果暴政成為社會的常態,暴力拆遷、城管人員對市民施暴、政府及司法人員野蠻對待上訪人士,處處可見,孩子們如何不滋生仇恨心態?
更何況,「要殺就去殺貪官」所反映的與其說是仇恨的心態,不如說是在民間受推崇的劫富濟貧的俠義心態。2008年無業漢楊佳在上海刺死六名公安,結果稱他為英雄的評論還少嗎?這不是對濫殺無辜的縱容,而是對司法不公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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