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宣言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分手宣言 - 畢明(廣告腦作總監/影評人)

不親愛的你:
分手吧!
多久了,自你不請擅來闖進了我的生命,死賴著不肯好心分手到今天,已經多久喇?半年了!整整180天卻沒帶來180度的改變,你依然那麼死纏爛寃我繼續拚命掙脫。在彼此的頑固中生存,你總是纏我我總是憎你,何必?放手吧。你的愛是我的不幸,我希望這不幸在零秒間消失,你卻似乎要告訴我它將會和我生命一樣長。從第一天第一眼開始我已經不喜歡你,起初我還以為你是鬧著玩的,很快便會走,我要如何更明確的告訴你我們從來不是「我們」,你是你,我是我,清清楚楚,一毫子不美麗的誤會也絕無可能。我知道有時要分手起碼兩次,對方才能面對現實接收到通知,但親身講電話講加電郵短訊掛號信我已經決絕到見血封喉,你令我像坐針氈我索性拿針拮你,你為什麼還不走?永遠單方面的痴纏,不叫痴心,是黐筋。

法國作家莫泊桑說愛不到人並不是失敗,愛人並不因對方的態度而改變方向,頑固的執著,不算失敗,你不失敗,還很厲害,是我頂你唔順而已。「一起要許多福氣,或者,承受不起。」
還記得剛開始時先是手掌,給你弄得癢癢刺灼,然後是背脊,鬧哄哄的,有時你又改變目標,叫我面口耳赤紅得一陣陣,頸、胸、腰、腿你都不會放過,不管何時,不理何地,總是說來便來,擾攘一輪,我難受又尷尬,生理反應光天化日明目張膽,身心虐待夜半無人死去活來。
你,皮膚敏感,無日無夜的滋擾無時無地的來襲,我受夠了!這是我給你最終極嚴正公開的通牒:分手吧!請刻日撤出我的生命!我現在下的是史上最萬佛朝宗的送客趕客逐客令!比江湖姦殺令還要兇殘的,OK!?
如果可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我會奮不顧身傾家蕩產典肉賣血打尖乞夠五張,確保你在我方圓百里連呼氣過界也拉人封艇,今生今世生生世世永不再見後會forever無期。自你出現後這些日子太磨人,太折騰,你一生事我根本完全不可能集中精神,輕則痕痕癢癢煩厭難當,重則狂癢連刺帶痛既赤又灼。你試過被很幼的針輕刺皮膚像要勾起丁點皮肉沒有?想像一次過一億支針刺在身勾你背,抓不來刮不走揮不掉,我想運起岳飛的精忠報國勁負隅頑抗卻潰不成軍,嚴重時內心抓狂想撼頭埋牆,工作時發作千辛萬苦表面無事趁沒人見努力磨牆,平時發作連看書也休想寢食難安。你明白皮膚上的雞犬不寧嗎?總是吵嚷紛雜,恐怖過潑婦罵猛鬼街。穿一件起了點毛頭的綿Tee,你可清晰地感覺到每一顆小雜種的位置,像小釘子;你又明白衣服上每一條纖維都在和你作對的疲累嗎?連自己的頭髮尾,也根根都是殺手,有天你見我剷了skinhead,不必詫異。長期每天和皮膚敏感搏鬥,人都癲。幻海奇情是一輪肆虐過後,再重的災區像無事發生過一樣,青靚白淨不留痕,朋友說我「被鬼搣」。
「痛可忍而癢不可耐」呀大嫂!我想像我是被日本仔逼供的革命義士,去留肝膽,用刑用鞭用電,口硬企硬,但你一出七蟲七花膏,我大概要變節了。

心病還須心藥醫,西醫說敏感原是冇藥醫,病因不明。真是thankyouverymuch的好消息。我試過戒口戒得清過蒸餾水人生無味,結果還是一樣,戒又痕不戒又痕,當然是不戒和尚了。現在還戒酒,向來自律的我由很愛喝到不再喝零難度,但看見我酒櫃裡的打令就有點無奈,也不見有什麼起色。中醫給我針灸,喝藥,說不是皮膚問題,是系統問題,肝弱,多風,看來是時候辭工歸故里了。一個中醫再換一個高手,你刺我嗎我針你,你還不肯走。萬幸是有天找到一治標的西醫,復一顆,由一天至如今三天保我算過得像個人,首次吃藥有效,終嘗全身歸於寧靜,一顆藥,勝造七級浮屠。
不知是心曠神怡的埋填區,混帳的特區政治氣候,還是北面的河蟹型烏煙瘴氣世界腐壞叫我敏感,但現在每三天給你搞一次,你不累我都精神衰竭。
最後,讓我傷春悲秋無限放大,PinkFloyd的《再見藍天》送給你:"TheflamesarealllonggoneButthepainlingerson,GoodbyeblueskyGoodbyeblueskyGoodbye",我會同你死過的。
後會無期。
祝你絕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