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審判長:扁交出7億便可保釋

台審判長:扁交出7億便可保釋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貪腐等案二審將於今年6月11日宣判。他在一審判決後收押已經超過500日,台灣高等法院審判長鄧振球昨日當着阿扁及家人面前說,若想要談保釋,就得盡速將海外的近7億元新台幣(約1.71億港元)滙回台灣。

吳淑珍:把我們催死也沒用

台北高院昨日就扁家弊案進行二審,法院預計在下周三(7日)進行最後一次辯論後,6月11日即會宣判,鄧振球公佈宣判日期時,讓出庭的阿扁、吳淑珍、陳致中及黃睿靚四人來不及反應。陳水扁在一審時被判終身監禁。
陳水扁的收押期至本月23日屆滿,是否能重獲自由成為焦點。鄧振球在庭上稱,扁家要將海外秘密賬戶的款項盡速滙回台灣,否則阿扁要談交保的機率是「微乎其微」,並可能影響未來量刑。
對於鄧振球之言,扁嫂吳淑珍很不以為然。她表示陳致中該簽的都簽了,問題出在特偵組與瑞士檢方溝通,主控權不在扁家,「把我們催死也沒用」、「也不能去銀行把錢搶回來」。她更說宣判前未能滙款,罪也不在扁家。鄧即以堅定語氣再三強調:「我的話已經講非常明白,怎麼做你們自己決定!」
陳致中的委任律師葉大慧稱,陳致中昨已經發了一個文件給瑞士銀行,希望他們盡速把錢匯回來。有分析指,陳致中展現最大誠意,希望可以在6月宣判之前,爭取最有利的判決。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