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尋釁滋事罪 - 葉秋

何謂尋釁滋事罪 - 葉秋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內地有兩宗涉及尋釁滋事罪的新聞,一宗是北京當局以此控告結石寶寶之家創辦人趙連海,另一宗是深圳、寶安、南山區的人民法院同時審判六十七名黑幫分子,當中也涉此罪。分別的是,後者見於內地報紙,前者絕音於內地新聞。
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哄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和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翻查過去一年內地有關尋釁滋事罪的新聞,絕大部份都涉及打擊黑幫,餘下則與打鬥、刑毀等有關,例如三月二十五日《重慶晨報》報道,幾個親戚酗酒後去美容美髮廳嫖妓不成,於是打砸美髮廳和打傷民警;二月二十三日《北京青年報》報道,酒店經理發狂毆打員工,毀壞酒店物品;去年十月十日《深圳特區報》報道,一男子酒後連刮九輛小車。以上人士一律被控尋釁滋事罪。

罪名淪為極權工具

尋釁滋事罪針對甚麼,明顯不過。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杭州有女工向公司追討欠薪,公司經理卻帶人毆打和凌辱女工,被控以此罪的也是一幫惡人而非女工。如今,此罪名竟淪為極權工具,將尋求公道、追討賠償等同尋釁,等同黑幫勒索恐嚇刑毀,而幕後一幫惡人不但無罪,反而可動用司法罪名控告趙連海,要其他人噤若寒蟬,其用心之險惡,其後果之嚴重,更甚於糾黨毆打威嚇,豈非喪盡天良,天地不容?

葉秋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