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狄娜曾說過,她花掉畢生精力說服別人不要愛她。的確,在狄娜公開的一頁頁情史,情節引人入勝,有人為她拋妻棄子、有人為她仰藥自殺。還有一大批未公開的,法官、騎師、電檢署署長、飛機師、報社老總等等……全拜倒她的裙下。自稱追求者逾千人的狄娜雖然只曾結婚一次,卻經歷了別人三世的情事,為其夢幻人生添上幾分奇情色彩。記者:馮國康
狄娜17歲那年已可嫁入豪門。時值1962年,泰國總理SaritDhanarajata的弟弟對她展開猛烈追求,為投伊人所好,邀請她赴泰國拍戲當女主角,可惜狄娜不為榮華富貴所動,65年離開泰國返港。狄娜曾這樣形容自己:「我做過嘅嘢好多人都可以做,我可以做而唔做嘅嘢,先至係非常奇。」
李志中仰藥示愛
狄娜又曾未婚懷孕。從泰國回港後,她認識了內地游泳教練馬益彰,67年她頂着五個月大的肚子步進教堂,與馬益彰結為夫妻,當時才22歲。
狄娜形容當日為一場「哭泣的婚禮」,因為她奉子成婚,得不到家人的祝福。狄娜翌年誕下女兒馬天娜,但她與馬益彰的婚姻僅維持了五年,72年離婚收場。
其後,狄娜陷入一段轟動全港的四角戀。當時她為無綫主持節目《蒙太奇》,節目監製李志中、拍檔劉家傑為她爭風呷醋,鬧得滿城風雨。
75年8月底,李志中突然狂吞84粒安眠藥,以死向狄娜示愛,幸好及時送院搶救撿回一命;雖然有指此舉打動了狄娜芳心,但狄娜說:「外界的傳說我不在乎,李志中與我是三年半的朋友,他會了解,也會明白,但我不會嫁給他。」
劉家傑與妻離婚
事件發生後,李志中的情敵劉家傑寫了一封公開信向狄娜表白:「一紙婚書不能阻擋這三十年來一份不平凡的情意」。及後劉家傑與妻子離異,但狄娜表示已向劉妻保證,與其丈夫只是普通朋友,不會超越半步,並勸對方回家,別為她做出儍事。
總編輯夜誦詩篇
鮮為人知的是,當年一間報館的總編輯同時間向狄娜展開追求攻勢,每晚跟她夜誦詩篇相伴入眠,令她的中文修養大大提升。三雄激鬥,劉家傑曾一度贏得美人芳心,可惜最終還是功敗垂成。
狄娜曾在訪問中表示,這些年她不需要性愛,只因她心中尊重所愛的男人,為了那個不能相愛的「他」,狄娜不會跟其他男人親熱。雖然狄娜一直斬情絲,但緋聞仍是停不了,有報道踢爆鄭經翰83年至87年間力追狄娜卻被拒。鄭經翰在雜誌回應稱,狄娜對身邊男人比較敏感,容易有美麗的誤會;但狄娜說:「鄭經翰是衝動派,好易被人套到說話。」
「一生不曾失戀」
狄娜自撰的《從母到友》為一生情事下註腳:「我一生都不曾失戀,愛情對我來說只有『得』。因為如果我喜歡對方,對方不喜歡我,那是因為兩個原因:(一)因為我不夠好,怨誰?誰我也不怨,連自己也不怨,只是努力把自己變得夠好,對方不喜歡我令我使自己進步了,這就是我的『得』。(二)我是鮮花,給蜜蜂欣賞,蜜蜂是勤勞的益蟲,使人間開滿花果。蒼蠅是不懂得欣賞花的,蒼蠅只會逐臭,失去喜歡與垃圾為伍的蒼蠅,你會傷心嗎?」可能就是這點顧盼自豪的光彩最引狂蜂浪蝶,令地上男人窮一生的精力追逐,卻撲個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