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申凍洪良8.6億資金入稟指涉披露虛假資料 懷疑欺詐

證監申凍洪良8.6億資金
入稟指涉披露虛假資料 懷疑欺詐

【本報訊】證監會繼續對洪良國際(946)採取行動。繼日前勒令其停牌後,前日入稟法院凍結洪良在東亞銀行(023)的多個戶口,合共約8.61億元資金。入稟狀首度披露,該會認為洪良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內,涉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以誘使進行交易,以及在證券買賣上,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罪行,故申請凍結洪良資產。 記者︰黃偉強

證監會表示,洪良涉嫌違反的條例包括證券條例第277(1)及298(1)及(2)條,若任何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披露、傳遞或散發某些資料,該資料在某事關重要的事實方面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第300(1)及(2)條,涉及在證券、期貨合約或槓桿外滙交易方面,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等的罪行;第384(1)及(3)條,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

曾認購或買賣股民或獲償

不過,洪良去年12月才招股,上市至今僅3個多月,連首份成績表亦未公佈,至今只發出3份股權變動月報表,若說其涉及披露虛假或誤導性資料,則只可能是其上市招股文件內賬目資料失實。
洪良被凍結的資金中,包括定期存款8.4億元、儲蓄存款戶口的1775萬元,以及往來戶口的317萬元。同時洪良亦需即時向證監會滙報所持的資產清單,價值由5萬元至9.974億元。
此外,法院指令表示,將委任一名合適管理人,追回及管理公司上市集資所得資金,共計9.974億元連利息。至於管理人追回的資金,未來則有意發還予曾經認購或買賣洪良股份的人士。

圖為洪良位於上環的辦公室。 程志遠攝

傳洪良委律師審核資產

面對證監指控,據悉,洪良管理層為證實自己清白,已聘請曾在其上市時擔任香港法律顧問的盛德律師事務所,審核資產。
消息稱,今次洪良被指涉及披露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源頭之一是去年底洪良上市前,監管當局已收到有關該公司負面消息的匿名信,信件內容在當時已解決,但洪良上市後,匿名信件不斷,加上證監查出可疑地方,於是展開行動。
據了解,盛德方面會先向監管機構取回洪良的資料影印本,由於洪良資產全部在內地福建,因此負責的律師將親往福建處理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