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九億騙案前主任脫罪

恒生九億騙案前主任脫罪

【本報訊】恒生銀行前總經理壽明及多名下屬疑受賄引發巨額信用狀騙案。涉案一名恒生前推廣主任,涉嫌收賄協助客戶批出信貸狀,並「獻計」對方以虛假交易,騙取恒生發出逾250張信用狀,涉款逾9億元,最終損失達2.5億元。該案在高等法院經過57天審訊後,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前主任接受利益及串謀詐騙等共14項罪名均不成立,無罪釋放。
控罪指被告黃大偉(54歲)於94年至97年間,收取兩隻勞力士錶及23萬元,另串謀詐騙恒生銀行。法官今日處理訟訴申請。

特赦證人受質疑

廉署調查恒生銀行9億元信用狀騙案,恒生前總經理壽明、信貸經理盧沛成及高級授信經理林子良已被定罪判監。黃大偉在廉署行動前已移居加拿大,06年被捕,經過逾兩年引渡聆訊,去年3月押返港,是該騙案最後一名被告。
被告辯稱從冇收過涉案手錶及款項。辯方亦質疑特赦證人、提供利益的歐江國際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殷惠蘭,給予廉署供詞與庭上供詞不一致。
案件編號:HCCC1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