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錢黨誣衊男生非禮工人認偷拍勒索 同黨押後審

屈錢黨誣衊男生非禮
工人認偷拍勒索 同黨押後審

【本報訊】中年運輸工人與同黨於港鐵站內尾隨一名14歲中四男生,偷偷拍下他站在女生身後的情形,便誣衊該男生非禮,又假稱在成人雜誌工作,威脅男生及其母要付數萬元在雜誌登道歉聲明,否則報警害他坐監。男生及其母報警,警方乘運輸工人及同黨收錢時拘捕兩人。運輸工人昨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柙至下月19日判刑。 記者:陳詠詩

現年46歲被告陸志棠,報稱果欄運輸工人,有8次案底,08年因誣衊男途人用偽鈔買三級碟騙財而入獄半年。他昨承認勒索、普通襲擊及盜竊共四項罪。同案36歲夏姓同黨否認控罪,押後至8月審訊。

法官質疑採訪說法

辯方求情指,被告陸志棠曾於去年6、7月間在成人雜誌《夜遊人》及《豪情》兼職,他會拍下成年途人的古怪動作如搶位或大叫等,再詢問對方簡短資料交雜誌刊登,賺取每月數千元報酬。他曾以地鐵非禮為題採訪。
辯方指被告不是以學生為拍攝目標。事發時,被告認為14歲的男事主X舉動可疑,加上X身高達5呎11吋及穿便服,誤以為是成人才拍下片段。
不過,法官葉佐文質疑被告的講法,認為其採訪方式古怪,很易冒犯別人,主題亦不會引起讀者興趣。控方亦隨即踢爆X當時身穿校服,並非辯方所指便服。
案情指,今年1月4日黃昏,被告及同黨於銅鑼灣渣甸坊截停X,給X看一段約10秒的手機片段,片段中是X較早前乘搭港鐵的情形,他正站在一名女學生身後,雙手垂下。被告指X非禮該女生,又自稱在成人雜誌工作,便帶X到附近麥當勞作簡短訪問,套得X的個人資料。

勒索男生母親數萬

被告與X翌日再會面。被告帶X到灣仔港灣道公園,要X付2.8萬元在雜誌登道歉聲明,否則將其「非禮」片段交給警方,更兩度掌摑X。同時,同黨致電勒索X的母親數萬元。X的母親按同黨所給的電話致電被告,被告稱其子安全,X亦哭着向母道歉。
雙方最後同意付4,500元登道歉聲明,並於1月6日在銅鑼灣星巴克會面交錢。X報警,探員在X母親付錢後,拘捕被告及同黨。被告警誡下承認誣衊X非禮,亦不是成人雜誌職員。
案件編號:DCCC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