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婦人攜同6歲兒從江西鄉間千里迢迢來港尋夫,奈何負心漢在港已有家室,拒絕相見,昨日婦人在街頭摟着兒子,向傳媒哭訴遭夫始亂終棄的經過。她說:「如果他不肯負起撫養兒子的責任,我會回老家發動曾參加我們婚宴的親人來港請願,然後控告他重婚。」
記者:張珮琪、羅日昇
攜子來港尋夫的婦人姓張(33歲);而被指現代陳世美的丈夫姓徐(64歲),是某運輸工會前理事長。據張婦表示,12年前,21歲的她離開江西南康市到惠州手袋廠打工,月薪300多元,經朋友介紹,與當時52歲的徐相識,其後發展成戀人。
張婦透露,徐當年給她2,500元返鄉開時裝店,在徐的資助下,家人生活有所改善;05年,曾為徐墮過兩次胎的張婦再次懷孕,由於醫生指若再墮胎日後可能不育,她只好將孩子生下來。
「05年,他和我在老家擺了七圍婚宴,後來他帶我去南京家見親戚,他的家人都知道我是他的老婆。」張婦說:「兒子出生後,他分文未給外,還開始對我兩母子冷淡。」
08年,徐給8萬人民幣要求她為兒子買戶口(因未有註冊結婚,不能上戶口),餘錢用作兒子的生活費;其後又迫她簽一份類似兒子歸她撫養的證明文件。徐從此就音訊中斷,並遷出在港的寓所,其後張婦從朋友處打聽得悉,徐在港早已有家室,她只是二奶。去年張婦自感被騙,服食老鼠藥自殺,幸及時被發現救回一命。
要他負起養兒責任
前日,張婦持旅遊證件攜同兒子,從江西老家來港尋找徐不果;昨日,她根據徐以前曾提過工作的情況,終在深水埗區分會找到徐的新電話。有人在電話向分會的職員說:「你哋唔好理佢啲嘢啦!」據分會職員透露,徐退休多年,現在九龍塘做保安。
張婦強調,她這次來港並不是索錢,而是要求徐承認兒子是其骨肉,他要負起撫養兒子的責任。若真是鐵石心腸不肯父子相見,她今日離港回家發動親人來港上訪(請願),再循法律途徑討回公道。她哭說:「孩子是無辜的,生出來就要負這個責任,我相信香港法律也會保護這個孩子。」
張婦哭訴薄情郎期間,兒子在旁不斷哭鬧,每次她都向兒子說:「你再哭,爸爸就不見你了。」兒子就乖乖安靜下來,然後喃喃自語地說:「我要見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