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包1000分鐘通話 約滿卻逐分鐘計電訊商被轟誤導徵費

簽約包1000分鐘通話 約滿卻逐分鐘計
電訊商被轟誤導徵費

手機用戶大多簽約使用流動電話服務,有多名讀者反映,與CSL旗下one2free於一年多前簽訂服務合約,近日被徵收通話費,才發現通話時間純屬「額外」優惠,滿約後便需逐分鐘計算,直斥one2free合約不清晰,銷售員又有心誤導,令客戶被無端徵費。有學者指電訊公司未必牴觸合約精神,但經營手法值得商榷。

何先生於08年7月在one2free門市,以優惠價購買HTCDiamond手機上台。他表示簽署合約時,職員講解往後18月合約期,電話月費138元,當中包括1000分鐘通話時間和其他增值服務。他有感條件適合,遂簽約作實。

「合約寫得好有問題」

今年2月,他收到賬戶短訊,指他欠400多元服務費,致電客戶熱線查詢,職員告知當日的服務合約只包括流動數據用量,通話時間純屬免費優惠項目,而他的合約於今年1月已滿,優惠已完結,通話時間會以每分鐘收0.8元計算。
何先生聽後大感錯愕,即時翻查合約,「推廣優惠計劃一欄寫每月1000基本通話分鐘,令人以為係包喺計劃內,但係又有啲字寫係額外優惠,另一欄基本月費計劃就寫基本分鐘係0。職員推銷時明明話月費包1000分鐘通話時間,我又點會諗到係送?一般人點會淨係買部手機嚟上網而唔打電話呢?佢份合約寫得好有問題,職員推銷時又有誤導!」
李先生及陳小姐同樣於08年向one2free購買手機上台,本年初相繼收到數百元通話賬單,始發現當年簽署的服務合約僅包括數據使用服務,通話時間同樣以贈送形式提供,合約完結後通話費按逐分鐘計費,二人均批評one2free經營手法差劣。「我諗好多人都冇諗過,原來合約係唔包通話時間。」

CSL諉過職員疏忽

CSL回覆,何先生、李先生和陳小姐選用的服務計劃包括60M本地流動數據用量,另額外優惠1000分鐘基本通話時間。何先生服務合約完結後,該公司透過書面及短訊通知延續優惠的安排,惟因職員疏忽,令他續約後的基本通話時間優惠未有反映在賬單內。至於李先生及陳小姐的個案,分別因不願意接受推廣訊息及該公司未有收到續約要求,而未有完成續約,故合約後通話費以每分鐘計算。檔案編號:
0220020,0202051,0226025

學者意見:留意服務有否設定期限

理大管理及市場學系副教授黃耀興博士指出,電訊商將服務以贈送形式提供,合約完結後便取消,雖然做法未必違反合約,但必定招來客戶怨言。他認為,手機服務已成為都市人必需品,電訊商若只求增加客量,忽視服務水平,最終只可賺取一次性利潤,約滿後客戶轉投其他公司,得不償失。他提醒消費者簽約前應細閱合約,並仔細了解是否有個別優惠服務設定期限,避免於合約屆滿後被無辜徵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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