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私生活 - 高慧然

明星的私生活 - 高慧然

狗仔隊應該很沒面子,平時慣性地捕風捉影,小事化大,無事生非,玉女明星嫁作他人婦整整四年,卻沒嗅到半點味道,讓八卦版讀者有足夠的理由對狗仔的嗅覺信心動搖。
話得說回來,其實,一個人跟另一個人結婚,或者離婚,純屬個人私隱,與公眾利益無關,實在不必公告天下。即使這個人是藝人,又如何呢?藝人,賣的是才藝,而非私隱,工作外的時間,藝人跟你我一樣,都是尋常公民,享有私隱權,也享有以自己的愛好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每個人性格不同,有人喜歡事無鉅細公告天下,由拍拖細節至每天如廁的次數。有人極度享受私密,連早餐的餐單也視作機密。有甚麼關係呢?一個成熟的社會,應該容許不同的人享有法律賦予的人權和自由。你欣賞一個人的歌藝,那就去買唱片;喜歡一個人的表演,就買票進戲院。作為消費者,你有權對唱片和電影的質素提出要求,卻無權對藝人的私生活提出任何要求。人家是剩男剩女或者鰥夫寡婦,干卿底事?也許,你可以說,當今香港,專業能力超卓的藝人不多,絕大多數偶像派最大的作用不過是供粉絲用作性幻想而已。那麼,一個專業的粉絲必須謹記,你有權性幻想,卻無權要求被幻想對象根據你的要求選擇生活方式。
甚麼時候大眾和媒體對明星的關注由私生活轉移到專業能力了,才意味着民智的真正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