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上周四(25日)突然宣佈撤銷憲政研究中心、公法研究中心、財經新聞研究中心和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校方並未解釋廢了這幾個中心的理由,只強調不再為這些機構的一切行為承擔責任。備受關注的是,憲政研究中心和公法研究中心,是否因為常替民眾出頭而招致殺身之禍?學者的憲政研究、護憲行動,是否已不容於當局和北大?
致力護憲 維護人權
北大公法研究中心,又稱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成立於1999年,憲政研究中心則隸屬於公法研究中心,還設有宣傳憲政的憲政知識網。北大公法研究中心有多位刺頭人物,享有公共知識分子聲譽的賀衞方教授,就敢在公開演講中將胡錦濤學說稱為「胡說」。
內地近年一些涉及法律問題的公共事件中,都可看到北大公法研究中心的教授的身影。2003年,湖北大學生孫志剛在廣州看守所被打死,賀衞方等法學家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啟動特別調查程序;2004年,官員問責制在內地興起,北大憲政研究中心主任陳端洪在報章撰文,強調官員引咎辭職只是承擔政治責任的一種方法,不能替代法律制裁,「更不是(官員)逃避制裁的避難所」。
去年底,北大五位法學專家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廢除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維護《憲法》權威,其中有四位來自公法研究中心,包括中心主任姜明安、副主任王錫鋅、北大法學院副院長沈巋和陳端洪。豈料,拆遷條例還未被廢除,公法研究中心和憲政研究中心就先被廢了。
北大憲政、公法研究中心的學者近年致力護憲、致力維護人權,贏得了學界和民間的敬重。對於憲政研究中心突然被廢,北大學生在校內論壇留言譏諷:「不讓研究憲政了,改成黨政研究中心就通了嘛。」也有人揶揄:「黨豈能讓爾等隨便研究?現在的趨勢是文竹研究中心或者斑點犬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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