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08年4月也有廉價航空公司甘泉航空因為經營不善而突然倒閉,為免同類事件再發生打擊本港國際形象,政府日前向立法會建議,擴大空運牌照局的權力,若認為有航空公司無法履行未來一年的實質和潛在責任,牌照局有權撤銷對方牌照。
甘泉航空08年結業
甘泉航空05年成立,但出師不利,06年10月首航倫敦因俄羅斯突然取消甘泉航空的當地領空進入許可權,被迫取消。07年6月開辦來往香港至溫哥華的新航線,以經濟艙單程票價最平1,990港元搶客。但在10億元負債下經營3年便倒閉,當時3萬名訂購了機票的乘客受影響。
現時負責向航空公司發牌的空運牌照局權力有限,即使發現航空公司出現財政困難,也無權介入。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建議,賦予牌照局權力隨時要求航空公司提交財務資料;若發現航空公司無能力履行未來一年的實質和潛在責任,便有權撤銷或暫時撤銷,附加或更改發牌條件。
文件又建議,若發現航空公司提交虛假資料,牌照局可以撤銷或暫時撤銷對方牌照。為免航空公司即時倒閉影響旅客,文件也建議在航空公司的牌照被撤銷後,牌照局可在航空公司完成重整財務前,批出不多於一年的臨時牌照。本報記者